号: 003192589/202106-00019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04 16:1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融机构意见征集】市房管中心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金融机构意见征集】市房管中心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04 16:1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时间:2021年6月2日

地点:宿州市房管大楼十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座谈会

参会部门:见下文

主持人:市房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加文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2日上午,市房管中心在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市房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交行、市徽行、市邮储银行、市光大银行、宿州农商行、淮海村镇银行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房管中心传达学习了《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和《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围绕各银行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全面回答。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加文表示,各监管银行、开发企业及监管部门三方要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各开发企业要深刻领会《办法》和《细则》精神,做到提前规划预售资金监管前后的缴存、拨付、使用及工程施工进度等计划,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交付使用。

朱加文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制度落实到实处。下一步银企之间要相互配合,严格遵守《办法》和《细则》执行,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出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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