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宿州市《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予以批前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时间30天。
一、规划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指导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适应新时代发展和建设需求,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1、区位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是2012年2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由马鞍山、宿州市合作共建,独立运作,享受省级开发区各项政策。园区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新汴河航道北岸,紧邻京沪高速铁路、国道343、省道304、省道230及泗许高速公路,距宿州中心城区25公里,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2、规划范围及建设规模
规划园区总面积为12.6605平方公里,分为两个区块。
区块一四至范围:东至京沪高铁,南至新汴河,西至五柳路,北至徐家,面积为6.5949平方公里;
区块二四至范围:东至苗安村曹贞家,南至大张村大张家,西至江东路,北至宿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小赵家,面积6.0656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4、规划定位
(1)总体定位
安徽省南北共建一流园区,宿州市现代化产业新城区。
(2)主导功能
开放包容发展的对外合作新平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集聚新高地;高水平活力发展创新动能汇聚地;绿色生态发展的宜居生活新空间。
5、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宿州大道综合发展轴;
两组团:东部工业组团、西部综合服务组团。
6、用地布局
规划界限内总面积为1266.05公顷。其中: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9.52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72.24公顷;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72.68公顷;规划工矿用地面积526.01公顷;规划仓储用地面积15.64公顷;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54.56公顷;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4.08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1.32公顷。
7、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三个等级,路网采用方格网结构形式。构建“三横四纵”主干路网,“三横”为宿马大道、宿州大道、马鞍山大道;“四纵”为松林孜路、闵子路、项王路、楚江大道。
二、意见或建议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07414526@qq.com;书面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234000。
2、请于公示期间前往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3、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三、其他
1、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19日
2、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联系电话:2666010;联系人:宿马中心
发展规划公示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