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自查上报“宿州市第二中学周边投诉较多,均为气味扰民(2023年1-5月,共有7件气味扰民投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第二中学周边投诉较多,均为气味扰民(2023年1-5月,共有7件气味扰民投诉)。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开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责令中粮生物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四、目标任务
中粮生物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宿州中粮生物上半年和下半年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已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30372
电子邮箱:1016684598@qq.com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