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0159124/202209-00024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2-09-20 发布日期: 2022-09-20 11: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公司年产1万吨矿用
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公司年产1万吨矿用
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20 11:0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公司年产1万吨矿用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公司年产1万吨矿用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三路1150号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宿州市健生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利用原有车间空置区域,新增2条生产线生产矿用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项目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锯床下料机、自动打包机、卧式原料仓、混合搅拌机、成品仓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1万吨矿用无机材料及矿用锚注装置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搅拌、装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钢屑、边角料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除尘器粉尘由企业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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