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052/202208-0001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18:1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24 18:1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建设规模及内容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万m3/d水厂1座,城区及乡镇区域配水主干管约96.3km,配套建设芦岭湖取水及原水输水工程、给水管网信息检测终端工程等。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约101943.3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意义

    随着宿州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供水区域的不断扩大,供水服务人口不断增加,宿州城区供水出现了水厂水源来源单一、地下水位下降、城区及乡镇水厂供应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为此,依据安徽省委省政府“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要求,保障宿州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拟建设芦岭地表水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护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体现。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通过走访调查、网络公示、收集相关资料等,听取、收集项目所涉及区域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分析论证;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对社会稳定风险做出估计并判别项目风险初始等级;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对象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直接或间接利益相关方。

2. 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2)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4)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六、 公示周期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编制单位:宿州市工程咨询研究院

  人:李工                                      人:工   

联系电话:0557-3686095                      联系电话:0557-3052898

                                                                 箱:szgcz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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