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征集】关于举行《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适应城市治理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形成了《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为提高立法质量,拓展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常办秘字〔2017〕237号)、《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9日下午3:00时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市城管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中,涉及主管单位名称变更、路内停车位收费、停车场信息联网、行政处罚事项等条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三、报名截止期限及方式
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按照以下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派的代表请携带组织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16:00前。
报名方式:市城管局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9人作为听证代表(其中,停车场企业代表3名,有车市民代表3名、无车市民代表3名),请申请人将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并送达至宿州市城管局法规科(以送达时间先后为准):
1.电子邮件:szcgfgk@126.com 。
2.邮递信件或现场送达至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宿州市城市管理局203室法规科收
联系人:梁松;联系电话: 0557-3935206
四、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代表应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1.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doc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