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2303-0003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17: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9 17:3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7

2023年3月28日,我市印发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中,进一步强调了“要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征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意见的函》中要求“强化中标人履约管理”。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履约信息归集,明确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联合其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起高效、统一的履约监管体系。

二、《办法》制定的文件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自确定中标人至合同履约完毕期间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工程施工类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标后监督管理的内容按项目类别共分为5类。分别为工程施工类项目、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产权(出租)类项目、其他依法依规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其中工程施工类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内容为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承诺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是否执行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是否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审计。

五、《办法》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互联网+电子监管”,标后履约监管信息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立有标后履约信息归集机制,实现标后履约在线数据归集,履约信息可应用到招投标环节中去。二是各方联动检查,标后履约监管专业化。根据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标后履约检查由综合管理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监管工作更加专业全面化。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综合管理+行业监管”联动,健全标后监管体系。坚持“管办分离、依法监督、市县一体”的监管体系,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及《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合同约定。二是强化数据归集,推动履约现场检查结果应用至招投标市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我局搭建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及时完成履约检查数据归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步归集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招投标市场项目交易应用提供依据。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交易监督科

解读人:戴香龙

联系方式:0557-30531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