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2303-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09:2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9 09:2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7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19年,我市进行了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依法监督、市县一体”的监管体系,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主体责任,履约数据较为分散,履约行为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此背景下,依据《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及《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中,进一步强调了“要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征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意见的函》中要求“强化中标人履约管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履约信息归集,明确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联合其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起高效、统一的履约监管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形成研究小组,负责该办法的起草、制定。

2022年5月31日,通过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研究。

2022年9月30日,在政务公开网发布《关于征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

2022年10月27日,面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29家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收到6家单位意见反馈,其中3家单位无意见,其余单位提出意见部分采纳。

2022年11月2日,我局将《管理办法》交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法律顾问提出一条意见,我局全部采纳。

2022年11月4日,我局组织开展《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3位法律专业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一致通过。

2022年11月10日,我局向司法局提交了《关于提请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函》,11月14日,收到市司法局《关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反馈意见〉》,意见为: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10日,收到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意见为:本办法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2022年11月18日,我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发送了《关于申请审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请示》,并于11月30日收到省发改委《关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无意见,请依法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印发实施。”

2023年3月20日,经过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28日《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为规范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交易各方主体依法、诚信履约,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数据归集。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其重视合同履约管理,不断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标后履约管理责任,做好履约风险评估,依托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主动公开合同履约信息。

(二)完善标后履约监管体系。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立起统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加强标后履约监管数据归集。

(三)丰富标后履约检查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进行检查、日常监管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内容、形式、频率及发现问题、处理机制的工作机制,并将标后履约检查数据及时归集,应用到招投标市场,依法加强招投标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

六、创新举措

(一)“互联网+电子监管”,标后履约监管信息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立有标后履约信息归集机制,实现标后履约在线数据归集,履约信息可应用到招投标环节中去。

(二)各方联动检查,标后履约监管专业化。根据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标后履约检查由综合管理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监管工作更加专业全面化。

七、保障措施

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完成电子监管系统履约监管子系统日常维护工作,通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政策法规普及度。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综合管理+行业监管”联动,健全标后监管体系。坚持“管办分离、依法监督、市县一体”的监管体系,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及《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合同约定。

(二)强化数据归集,推动履约现场检查结果应用至招投标市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我局搭建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及时完成履约检查数据归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步归集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招投标市场项目交易应用提供依据。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交易监督科

联系人:凌开

联系方式:0557-30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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