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1809-00009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09-2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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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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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5:22 编辑:政务服务中心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落实进驻部门和单位、确定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进驻的、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配套服务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全程负责项目联办的督查和协调;负责对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进全市审批网络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和服务;协助市监察局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中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各分中心和县(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组织、监督、管理、协调职能。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82.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47万元,占96.3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38万元,占3.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46万元,占78.85%;项目支出122.42万元,占21.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9.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53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3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2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11万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61万元,占9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8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7万元,占1.31%住房保障(类)支出10.59万元,占1.8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5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临时事项未列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54.63万元,占78.79%;项目支出122.42万元,占21.2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临时事项未列入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4.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29.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临时事项未列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27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42万元,比2016年增加85.83万元,增长45.76%,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已经移交至公车办,但账面未核销;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71

0.81

因公出国(境)费

5

0

公务接待费

3.71

0.8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1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一致,连续两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92.55%,增长的原因是公务接待量增加。2017年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洽谈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一致。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底,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电子邮箱:xzfw3053820@163.com

附表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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