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1702-27548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2-20 发布日期: 2017-02-2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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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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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2-20 12:16 编辑: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进驻部门和单位、确定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进驻的、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配套服务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全程负责项目联办的督查和协调;负责对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进全市审批网络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和服务;协助市监察局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中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各分中心和县(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组织、监督、管理、协调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放管服”,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效率。三是重点抓好政务服务惠民工程。四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见到实在成效。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5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110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万元,占24.9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15万元,占75.0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3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16.71万元,占9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占3.63%;医疗卫生支出5.65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占1.92%。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6.71万元,占9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占4.53%;医疗卫生支出5.65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占2.39%。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支出406.7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0.5万元,增长65.19%,增长原因主要是:自2016年5月市委、市政府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以来,本单位实施了办公区域改造,审批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大厅面积由原来的3200扩充到6800,窗口人员由原来的137人增加到382人,增加了基础设施改造费用和人员的相关费用。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81.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窗口人员的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4.91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的基础设施维护运行保障费用和窗口人员的绩效考核奖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支出20.05万元,比2016年减少1.03万元,下降4.89%,减少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19.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支出5.65万元,比2016减少0.27万元,下降4.56%,减少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支出10.59万元,比2016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9.26%,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提租补贴的统一发放。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4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控制出国经费支出金额。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已实施公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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