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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49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政办发[2010]61号)和《关于设立市红十字事业发展部的批复》(宿编[2014]4号)文件规定,市红十字会编制6名,内设机构主要分为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三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供给人员。宿州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 救助工作。
   (二)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三)在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红十字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68.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49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收入下降,相应的应返还的劳务费用及单据印刷等支出费用随之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7万元,占71.0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48万元,占28.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5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1.62万元,下降29.13%,主要原因: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收入下降,相应的应返还的劳务费用及单据印刷等支出费用随之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0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1.0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76万元,下降57.74%。主要原因20169月份以后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0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5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增AED培训费用支出;二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03万元,占95.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2万元,占1.60%住房保障(类)支出7.57万元,占2.7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1.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相应的应返还的劳务费用及单据印刷等支出费用随之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0.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9.99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相应的应返还的劳务费用及单据印刷等支出费用随之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支出数与预算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决算支出数与预算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4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支出数与预算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32.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万元,比2016年减少26.41万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应急救护培训收费项目取消,相应的应返还的劳务费用及单据印刷等支出费用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宿州市红十字会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红十字会未对项目支出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5.20

3.85

因公出国(境)费

0.00

1.57

公务接待费

5.20

2.2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7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的结果。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4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59.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7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5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因业务需要市外办临时安排。2017年宿州市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2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受澳门“乐善行”组织邀请赴澳参加慈善公益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9万元,下降20.56%。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的结果。2017年宿州市红十字会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及各级红会系统来宿考察应急救护体验馆等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公车改革后,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红十字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红十字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redcross@163.com              


宿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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