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412-00012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5 09:44
文  号: 宿金复〔2024〕6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开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开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25 09:4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开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泗农商银发〔2024〕195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泗县潼河路南侧赤山路895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请你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持介绍信、身份证及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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