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金罚决字〔2024〕2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3 14:5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金罚决字〔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许坤(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副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以贷转存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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