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404-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4-03 14:59
文  号: 宿金罚决字〔2024〕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金罚决字〔2024〕2号)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金罚决字〔2024〕2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3 14:5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金罚决字〔20242

被处罚当事人

许坤(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以贷转存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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