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305-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5-04 17:15
文  号: 宿州银保监复〔2023〕17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中国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周永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中国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周永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银保监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04 17:1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周永龙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皖2023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周永龙中国工商银行宿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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