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韩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银保监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14 11:2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上报的《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韩松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灵农商银〔2022〕6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韩松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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