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1704-12558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6-08-30 发布日期: 2016-08-30 10:5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及监管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及监管情况

来源:宿州市银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8-30 10:59 编辑:银监局

宿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及监管情况

(市政协提案回应)

 

目前,我市共有农村法人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家、村镇银行2家;域外农商行分支机构1家。

一、农村中小金融法机构发展情况

我市5家农村信用联社已经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改制5家农合机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股东结构得到优化,民营资本占比显著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大大增强。近年来,不断深化农商行治理体系改革,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深化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勤勉尽职、履职规范、决策科学的运行机制。科学制定金融业务创新规划。全面梳理总结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快整改评估,努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监管部门在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上,提供配套政策服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充分性,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重新设计绘制行政许可、备案、报告制的流程图,并对各个节点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水平。目前,淮海村镇银行并实现县域全覆盖,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1家辖区外农商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另外1家辖区外农商行的分支机构即将获准筹建。

在推动农村法人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一是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二是落实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强化服务收费项目公示透明度,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对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流通和生态领域信贷支持;设置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考核口径,开展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效果评价。持续推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宿州淮海村镇银行荣获“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受到银监会表彰。

(一)业务规模。2016年6月末,我市农金机构资产总额407.1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0.72亿元,负债总额379.5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56.38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88.07亿元。

(二)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我市农金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推进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并向村一级有效延伸。金融服务已覆盖所有乡镇,并覆盖982个行政村,其中营业网点覆盖148个。

(三)支农支小力度进一步加大。涉农贷款余额为179.0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86亿元,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0992户,小微企业申贷率同比均高于去年同期。

    二、进一步促进农村法人银行业机构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改善公司治理,加快业务发展。

1.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等要求,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建立分工明确、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2.深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战略部署,总结金寨、凤台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支持经验并复制推广。

3.围绕金寨县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点、定远县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和支持皖北地区快速发展等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金融服务方案加快发展步伐。

(二)持续发挥农金机构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1.深入推进发展转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差异化发展、商业可持续、金融创新与风险管控并重等原则,明确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推进业务转型和管理转型。坚持差异化发展,找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外部机遇和挑战,巩固扩大比较优势,县域机构要打造服务三农的专业银行,城区机构要建成服务社区的零售银行,避免与优势银行进行同质化竞争。提升精细化管理,完善成本管理、资本分配、资金定价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价值为导向的考评体系,实现中后台集中运营。提供特色化服务,研究改进现有的产品和服务,打造契合支农支小特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产品体系,发掘培育核心客户群,共同成长。

2.持续开展改制“回头看”。按照《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银监办发〔2014〕287号)要求,持续强化、提升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机制,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董事会下设立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的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建立健全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完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在内的保障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三农”发展的系列制度安排和能力建设。增强对服务“三农”发展战略的引导和强化作用。

3.优化现有机构布局,在偏远贫困地区拓展社区、乡镇服务网点,支持设立惠农支行、惠农金融服务室等便民服务网点。

(三)持续推进金融“支小支农”目标任务完成。

1.持续推进农金机构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完善银政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安徽银行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把完成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任务纳入各机构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2.持续落实《宿州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宿州市银行业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宿州农村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支持县域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村为基础,专业合作化为纽带的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和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面,支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以“两区”建设为平台,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两大行动计划”和“四大提升工程”,努力助推打造全国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3.按照“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银行业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所在地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的要求。四是督促农金机构继续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职责定位,加强金融支持区域振兴力度,将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改善银行服务的重要内容,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间,继续扩大有效信贷供给。

(四)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升级。

1.继续改善农金机构服务方式,推动普惠金融扩面,推荐县级服务点的评定工作,提升服务功能,推广“拎包银行”服务,持续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满足农村客户新需求。

2.继续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合理收费,禁止收费质价不符和无服务的乱收费,严格落实小微信贷“两禁两限”要求,坚持合理稳妥定价。

3.有序推进农金机构治理体系改革。深化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勤勉尽职、履职规范、决策科学的运行机制。在全面梳理总结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发挥外部董事、股东的监督作用,督促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努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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