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银监分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3-10-10 08:41

 

为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

受理机构:宿州银监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宿州市浍水东路676号

联系电话:0557-3669600

联系人:吕俊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宿州银监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宿州银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宿州银监分局办公地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表格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四)申请的处理

宿州银监分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更改、补充;对于申请要件完备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1.按照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宿州银监分局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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