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723/202401-00010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16:1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对标提升措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对标提升措施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6 16: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4

    一、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标准培训,加大绿色金融供给。计划在2024一季度对辖内各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开展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绿色金融标准培训,夯实绿色贷款统计基础,确保绿色信贷数据准确统计。在此基础上,引导金融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金融供给。与地方发改委、生态环境保护局积极联系,不断完善和更新《宿州市绿色金融项目库》,适时向金融机构推介绿色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投放绿色贷款,积极支持宿州市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引导宿州市绿色金融与科创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加强对宿州市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普惠金融之间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的内生机制研究,引导宿州市绿色金融与科创金融和服务乡村振兴的农村金融协同推进、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具有宿州特色的绿色普惠金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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