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一)加大政策窗口指导,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一是用足用好人民银行政策工具。二是推动各项金融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对接。在全市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劳动竞赛,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围绕县域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及辖内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等领域信贷融资需求,找准金融支持着力点,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全市金融机构累计与地方政府签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27个。
(二)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农业发展能力
一是加强金融创新,增强对关键领域供给能力。全市银行机构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创新推出了惠农e贷、“共富贷”、酥梨贷、仓储贷、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质押贷等一批适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金融产品。二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增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合力。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围绕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产业项目,组织银行上门走访,开展融资辅导,实施融资对接,提供贷款支持。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对重点群体金融支持。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八大”工程,创新推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局融资需求摸排+农商行尽调授信+担保公司‘见贷即担’+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四方合作模式。辖内农商行通过“四方合作”模式发放贷款,惠及160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注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两个省级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