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查目的:及时了解、通报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完善提升,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督查范围:针对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员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尤其是对重点、热点、难点、焦点事项的公开情况。
3.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的信息提报、审核、发布、归档等方面进行检查。
4.督查形式: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网上监测,按月发布通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及时解决或纠正出现的问题。
5.督查结果:把督查情况和整改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部门年度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6.实施部门:市局(公司)督查部门为公开督查工作责任部门,工会、整顿办等部门予以配合,负责对全市系统公开工作实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