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宿 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始建于1981年5月,隶属于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行政上担负着烟草专卖市场 管理职能,经营上集卷烟经营与物流配送为一体,主要负责对宿州市辖区的烟草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我局(公司)现下辖萧县、砀山、灵璧、泗县、墉桥区共5个县(分)局、5个卷烟营销部、22个专卖管理所(队)。
二、主要职能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省烟草专卖局制订的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权。监督、检查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 规等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对卷烟市场进行日常管理,依法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与制售“假、私”卷烟的违法经营行为。
2、 宣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规,监督、管理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等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管理,合理布局零售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本着方便消费者,便于服务和管理的原则,使零售户布局尽量达到科学合理。
3、依法审理本辖区的烟草专卖行政复议案件。
4、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走私贩私和假冒行为。
5、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组织适销、充足的货源供应市场,满足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的需要,并严格对卷烟的购进销售环节实施全程监控管理。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全面建设“电话访销、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现代流通模式要求,建好销售网络,完善销售渠道,坚持为宿州城乡居民提供诚信、优质、 规范的卷烟销售服务。
7、结合宿州实际,研究、制订和落实烟草行业发展规划、布局、行为规范和规章,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使宿州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努力为国家和宿州地方经济建设作贡献。
三、机构负责人
吴修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经理(主持工作)
李令闯: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四、机构设置
局机 关: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党建工作科、安全管理科、监察室、法规科、审计科、规范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科、信息中心、专卖监督管理科、卷烟营销中心。
下属单位:灵璧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泗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萧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砀山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直属专卖分局、墉桥卷烟营销部、物流中心。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事宜
(一)申办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或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
2、提交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是租赁性质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是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困难群体应提交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烟草专卖许可证(格式)申请;
5、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宿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部门零售许可证办证窗口提交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如实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格式)申请表
2、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办证人员接收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负责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真实,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加盖本烟草专卖局办证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申请的实质性条件的审查:办理人员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专卖管理部门,专卖管理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将审查、审核意见、核查结果和申请材料上报局领导;
4、 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局领导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批,同时由本局做出书面许可决定。二十日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做出不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的,依法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5、发放许可证:做出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地址、联系方式
地 址: 宿州市浍水西路57号西楼三楼
联系方式:3697033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以烟草专卖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上的有效期限为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六)收费标准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其他
办公地址: 宿州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最东头
联系电话: 0557-3697008
投诉电话: 96300
网 址: http://www.ahyc.com.cn/web/szsg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