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反馈】关于《宿州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采纳情况
5月13日—5月16日市气象局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向市委国安办、市国家安全局、市委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宿州供电公司、高速公路经营部门(交控集团宿州中心、徐明高速管理公司)等26家单位发送了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征求<宿州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搞)>》意见的函,共收到市国安办、市网信办、市城管局、市应急局的4条修改意见,其余22家单位无意见。提出的意见已全部采纳,并已和其反馈协商。
征求意见如下:
1.市国安办:一是关于联席会议组成,建议修改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主要负责人,市委国安办负责人为联络协调组副组长”;二是关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建议表述为“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市网信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建议修改为:“市委网信办:统筹指导行业气象信息发布内容管理、指定气象数据机房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并监督实施。”
3.市城管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建议修改为:“市城管局:协助市气象局做好城区道路、桥梁等易涝区气象监测站网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协助气象部门做好涉外气象探测。”
4.市应急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建议修改为:“市应急局:协调本行业领域气象观测站网设计统筹规划,推动基于行业气象观测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