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311-00102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09:2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反馈】关于《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反馈】关于《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7 09:2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1

    在《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我市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收到乡村振兴局、城管局的反馈意见(如下),明确无意见的单位有: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灵璧县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局经开区、泗县政府、埇桥区政府、砀山县政府、萧县政府。

   乡村振兴局意见如下:

1.建议将第2强化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方面配合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执法局修改为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

2.建议将第3条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转移能力方面,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银保监局、市气象局”修改为“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局、市气象局”。

城管局意见如下:

2.强化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配合单位删除市城管执法局,我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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