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311-00098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1-27 09: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气象局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气象局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7 09: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1

一、本工作开展情况

1.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市气象台11 月以来发布预警信号 3 条,制作气象信息专报 1 期,天气周报 3 期,天气情况快报 3 期,接受媒体采访 6 次,发布气象服务短信 13 条,环境气象信息专报26期。公服中心通过微博、微信、显示屏等多平台发布气象服务信息1000余条。

2.依据《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认定公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118家(其中市级42家,县级76家)。

3.组织气象应急监测小组参与宿州经开化工园区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

4.组织全市业务人员参加《安徽省气象灾害预警业务管理规定》培训会,就新修订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规范进行重点学习宣贯。

5.埇桥雷达完成安装调试和软件升级,灵璧雷达正式通过中国气象局业务验收。

6.开展全市气象探测设施与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7.完成冬小麦播种和苗期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开展3项试验室内考种等。

二、下工作计划

1.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好各项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2.继续加强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

3.继续做好冬小麦苗期气象服务,为来年高产稳产奠定基础;加强冬季设施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助力设施农业优质高产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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