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303-00099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09:4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气象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气象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8 09:4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1

1.夯实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工作任务:

1)推动政府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35年

责任单位:业务科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2)埇桥X波段双偏振雷达建成试运行并完成合同验收、现场验收工作;配合省局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砀山、萧县雷达建设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业务科、灾防中心,砀山局、萧县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3)加强观测质量管理,做好观测质量体系内审工作,全市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保持95分以上(含95分)。

责任单位:业务科、观测站,各县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4)加强观测数据质量管理,按照《气象计量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完成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的计量检定;各类上行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自动站观测资料可用率均达到业务运行考核标准。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观测站,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5)加强探测环境保护,完成宿州和萧县国家基本站迁站工作,完成砀山、泗县台站探测环境整改工作,持续做好灵璧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业务科、观测站,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6)配合省局开展灵璧天气雷达组网观测试验,强化灵璧雷达产品的科研应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业务科、气象台、灵璧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7)联合市管园区共建城市气象自动观测设施,共建城市专业气象台。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业务科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8)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业务科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9)推进农村雷电灾害治理工程示范点建设,落实乡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经费。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法规科、灾防中心,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10)持续推进宿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助力改善空气质量、抗旱、森林防灭火、水库增蓄水等作业;推进“数字人影”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人影政策及资金投入,争取将人影建设项目纳入地方“十四五”项目规划。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影办,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11)加强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有效性及提前量;提升预报科研支撑能力,强化雷达、卫星、网格预报等产品的应用;规范开展预报预警业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气象台,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2.加强卫星遥感服务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

开展宿州多源遥感数据管理系统、宿州农情遥感监测应用系统试运行;提升农情、火情、热岛、干旱、洪涝、地质、地物等遥感监测产品精准度,不断拓展高分卫星遥感服务产品在农业、水利、环保、林业、城管、应急等重点行业应用示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灾防中心、公服中心,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3.加强依法行政和气象社会治理

工作任务:

1)按照《宿州市气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任务清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2)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常态化开展升放气球监管活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法规科、灾防中心,各县气象局

监督方式:常态化督查;

监督电话:39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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