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001-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0-01-31 发布日期: 2020-01-31 10:2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1-31 10:2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1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要求,市气象局牵头编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6月市气象局组织多次学习研讨皖政办〔2020〕7号)文件要求,7月启动《意见》编制工作,9月初形成初稿,经过市气象学术专业委员会专家多次研讨,10月底通过评审,11月26日-12月8日在电子政务平台征求29个政府部门意见,收到书面反馈意见29份,其中无意见反馈23份,对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消防救援支队6家单位反馈意见已进行修改。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三部分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分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14项。一是坚持立足市情,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3项任务;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3项任务;三是坚持趋利避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水平5项任务,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3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5项。一是加强对气象工作领导,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带动,三是加大资金、规划用地等支持力度,四是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五是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后,市气象局将按照部门职责,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好《意见》宣传培训,会同其他单位认真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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