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003-00033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3-30 16: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气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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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气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30 16:38 编辑:气象局


宿气发20209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规范全市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气象行政执法水平和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公正化水平,细化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宿州市气象局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宿州市气象局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宿州市气象局

                          2020330

 

附件1

宿州市气象局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 省防雷减灾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5号)《宿州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 (宿政办秘2017111)部署要求,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公正化水平,细化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 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 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 击防雷安全生产中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 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好转。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 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 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 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随机抽查主要内容

    (一)防雷管理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无资 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否在雷 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涂改、伪造、 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相关防雷装置设计 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 相关防雷装置是否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 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 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被许可单位是 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堵竣工验收;防雷 检测资质单位承接检测项目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二)施放气球管理

    是否未经批准擅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批准的工 请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是否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气球;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 可;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 可;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 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是 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是否违反施放 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 守;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 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的。

    (三)气象信息服务管理

    是否存在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 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气 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 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 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 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是否存在 违反气象信息服务备案规定的;是否存在使用的气象资料不 是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 法渠道获得的;是否存在从事气象信息服务,逾期未向当地 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是否存在开展 气象探测活动,未向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或者未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的;是否存在擅自在国防 及军事设施、军事敏感区域、尚未对外开放地区和其他涉及 国家安全的区域设立气象探测站(点);是否存在冒用他人 名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的;是否存在外国组织和个人未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擅自 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是否存在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中有 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行为的。

    三、随机抽查主要任务

    (一)具体目标和执法重点

    通过防雷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市日常监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全市防雷安全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1.双随机抽查计划完成率10%

    2.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 期复查率达100%;

    3.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 100%

    4.监管执法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复议、诉讼维持 率达100%

    监管执法重点:

    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等 行业领域;

    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工业园区 企业;

    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防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防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

    (二)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1.制定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 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主 要包括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验收,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测,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单位资质及施放活动。明确抽查依 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通过网站等形式 向社会公布。

    2.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 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我市气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建 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 方式。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 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强化联合检查

    市气象局在接到发起部门的一企一表后,按照随机 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 作。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度,落 实各项检查任务。联合检查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检 查,中介机构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查报告,可以作为检查 结果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市局法规科应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 台,将检查结填至一企一表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检 查中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按照一般程序立案 调查处理的,由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办案 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发起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 并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五)实施联合惩戒

    1.强化平台支撑。将协同监管平台(安徽)及子平台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作为市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信息化平台,加快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监 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大力推广运用双随机双告知、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各项功能模块,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网上办公、全程留痕。应用好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安排市灾防中心和法规科专人负责账号管理,做好信息交换、随机摇号、任务认领、联合惩戒、结果反馈等工作。

    2.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并严格按照我市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奖惩的适用情形、操作流程及时限、信息交互渠 道等具体措施执行。

    (六)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工作职责

    市气象局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时将市场主 体登记信息进行审查,对照部门职责,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认领相关信息,并在资质、资格和审 批信息产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 强后续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盲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人 员保障,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双随机抽查、 联合抽查、情况汇总、信息报送等各个环节工作,将责任落 实到人,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抽查工 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加强执法检查

    执法队伍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要严 查、彻查,一查到底,确保不走过场。要依照一企一表 的内容实施检查,不得随意更换执法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更 改检查内容,不得逾期填报检查结果。

    (三)加强考核督查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纳入市局重点督办事项和综合考核范围,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三查三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涉企服务

    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发挥一表共享、联合检查的作 用,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和有效性,避免增 加企业负担。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树 立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政府监管方式的 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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