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1706-99076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2-01 发布日期: 2017-02-01 09:21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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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州市气象局2016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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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气象局2016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2-01 09:21 编辑:气象局

宿州市气象局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1、根据安徽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关于印发安徽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精神及安徽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及统计报表培训班会议精神,在省局计财处的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对我局2016年度气象事业费决算报表本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了编制。本套决算报表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宿州市气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活动,全面揭示宿州市气象部门资产变动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

2、报表类型说明

1)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分户录入单位有6,其中:

单户报表的单位5个,其中含四级预算单位4个,三级预算单位1个;事业单位汇总录入1户,单位数量与2015年度相同。

3、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1个,四级预算单位4 个。均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财政全额补助单位。

二、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宿州市气象局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0.29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2430.29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

宿州市气象局本年度没有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预算外资金收支。

三、公式审核情况

      公式审核无误。

 四、决算数据需要说明的地方

 财决Z03表收入总表中“经营收入”3,317,394.58元为市县局局所属的科技服务部门的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10,070,015.48 其中:地方财政拨入业务经费10,038,228.00元、利息收入31,787.48元;

财决Z02表“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197,040.81元,其中山洪项目5,653,379.68元、待支地方经费3,543,661.13;其“经营结余”100,939.32元,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40,375.73元,转入事业基金60,563.59元;动用事业基金2,464,574.14元,均为市局本级弥补本年支出不足。

财决Z04表支出决算表中的:“经营支出”列“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中的329,118.77元及“住房公积金”项目中的579,691.77元都为自有资金弥补的离退费和公积金。

财决Z051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下“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栏362,430.42元为对离退休人员支出的体检费等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和扶贫援助支出。

财决Z05-2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工资福利支项目下3,125,065.45元为利用地方经费等发放的津补贴等;“基本建设支出”6,364,620.32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项目经费、及市县局山洪业务平台建设经费。

财决Z06-1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中的其他气象事务“年末结余”栏3,543,661.13元为地方财政结转资金

财决Z12表资产负债简表中财政补助结转5,653,379.68元,其中灵璧县气象局结转2000000万元,泗县气象局结转3653379.68元,均为山洪基建暂付款。

财决附F02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中其他收入均为各单位利息收入。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宿州市气象局部门职能

= 1 \* GB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的规划、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 2 \* GB3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 3 \* GB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 4 \* GB3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和指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 5 \* GB3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设;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6 \* GB3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7 \* GB3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的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8 \* GB3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2016年底,宿州局在职职工为86人,其中参公人员28人,事业人员58人;离休人员2015年底为4人,20162人;退休人员本年为63人,其中参公退休5人,遗属人员9人。机构无变化,2016年底为5个。

 

二、财务状况分析

1、综述

2016年度,我局基本气象事业费预算为2430.29万元,,实际执行1864.95万元,结转5,653,379.68,均为山洪基建资金暂付款。

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51.05万元,2200501机关公务员经费253,37万元,2200504气象事业机构经费388.45万元,2200506气象探测经费64.2万元,2200507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经费1万元,2200508气象预报预测经费12.19万元,2200509气象服务经费1088.5万元,2200599其他气象事务支出12万元,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2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41.25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14.28万元。

2016年度决算,我局气象费总经费2430.29万元,2015年度决算省局拨给我局1500.56万元,增加了61.96%。主要原因是调资追加人员经费及增加山洪台站基建经费。

2016年度经营收入收入33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防雷体制改革影响。2016年度其他收入1007万元,比2015年9,25.14多了81.86(原因是争取地方财政力度大)。

2016年宿州市气象部门固定资产增加834.7万元,主要为山洪基建投资,负债2015年底为265.61万元,2016年底为583.37万元,主要是新增基建质保金。

2016年度,收入总额为3769.03万元比2015年度3178.8增加了590.23万元,主要为中央山洪基建资金投入。各项支出也增加较快,达3489.53万元,,结余的919.7万元,其中中央基建结转565.34万元,地方经费专款结余354.37万元,转入2017年继续使用。事业基金2016年底为1040.5万元,2015年底为1280.91万元,主要为市局本级利用事业基金弥补经费不足。专用基金情况:2015年底结余职工福利基金2,92.1万元,2016年底233.29万元。2016年度拨入住房公积金41.25万元,全部配到个人帐户无结余;购房补贴14.28万元也已全部补贴到位。

    

    三、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随着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体制改革的实施,以及国家和地方对我局投入的逐步加大,我局在2016年度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1、气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气象事业呈现跨越式发展好势头;气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效益显著,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气象防灾减灾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总体上依法得到保护。

2、科技服务收入超额完成;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要求,实行“县帐市管”,对县局账务处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对科技服务收支工作进行监督,防止科技服务支出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部分观测环境、办公环境、办公设备进行了改善,从而使职工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地提高。

四、建议

建议中国局和省局加强对市县局财务工作的调研,减少不必要的辅助核算和新增加的财务核算工作,以减缓现在基层气象部门财务管理人少事多的现状,应结合基层气象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经济发展水平、财务核算水平开展更优质高效地基层气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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