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1705-22200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日期: 2025-12-02 22:2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埇桥区气象局)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埇桥区气象局)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2-02 22:21 编辑:气象局
机构职能

  1.受市气象局委托,负责气象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和督察工作;负责气象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监管;承担辖区内气象行政执法、气象窗口行政服务等工作。

  2.为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减灾行政审批、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气象灾害隐患督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3.承担辖区内气象灾害和事故调查分析、鉴定和上报等工作。

  4.配合做好辖区内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相关工作。负责气象灾害区划产品制作与发布。

  5.负责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承担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职责。

  6.承担业务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县级台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7.承担埇桥区气象局职责。

  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557-2331059 
负责人
卢俞
办公地址
宿州市金海大道南路490号,宿州市气象局102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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