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2.10)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
执 法 依 据 |
案 件 名 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 罚 事 由 |
处 罚 部 门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
宿税一稽罚〔202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宿州市汉密尔顿医学美容整形有限责任公司 |
913413020597111147 |
经查明,该单位2019至2022年期间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款少计收入逃避缴纳2020年第四季度增值税2988.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4.59元。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对该单位逃避缴纳的增值税 2988.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4.59元处以一倍的罚款即0.309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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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9 |
宿税一稽罚〔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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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宿州绿源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300744887679Y |
经查明,该单位单位2021年实际不含税收入为2753269.45元(销售免税收入2080331.59 元,销售应税收入672937.86元);2023年实际不含税收入为2717925.18元(销售免税收入1671592.51元,销售应税收入1046332.67元);2021年-2023年该单位申报小规模销售额应税收入1136760.90元,与实际销售应税收入1719270.53 元不符。上述违法事实逃避缴纳增值税5825.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3.87元、企业所得税575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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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对该单位逃避缴纳的增值税5825.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3.87元、企业所得税5753.56元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0.589126万元。 |
2025/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