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9 15:5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
执 法 依 据 |
案 件 名 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 罚 事 由 |
处 罚 部 门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
宿税一稽罚〔2024〕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宿州市五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302567505499E |
该单位收取销售款项未确认收入合计4193198.31元,其中2020年2390507.00元,2021年1122711.31元,2022年679980.00元,逃避缴纳2020年至2022年增值税合计482403.3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32.89元、企业所得税合计223194.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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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对该单位逃避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共计710030.68元处以50%的罚款即710030.68×50%=35.5015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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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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