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37/202403-00019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4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2027-03-29
名  称: 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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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3.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9 16:4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宿税一稽罚〔202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宿州市圣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41323MA2UPU1M2A

该单位单位实际经营人李国强,利用微信购买17份增值税虚假发票,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虚列成本,17份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信息分别为宿州市汉福建材有限公司202073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3400151130,发票号码0217220802172209,货物名称为非金属矿物质制品*水泥、黄沙、碎石*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钢筋,金额合计273848.80元,通过“金三系统”查询显示,以上2份发票实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为套开假票。取得安徽省宿州市杰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15份发票,发票代码为3400141320,发票号码为00398924-00398938,开票日期为2020928日,货物或劳务名称为*建筑材料*水泥、石子、黄沙,金额合计为4200000.00元,经查“金三系统”显示安徽省宿州市杰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领购上述15份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对该单位购买虚假发票用于税前列支的行为罚款50000.00元。

2024/3/25

宿税一稽罚〔202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许述春

34222519XXXXXX8132

经查明该自然人2015年至2019年以个人,或与他人合伙,或以挂靠相关企业单位名义,承揽脚手架搭设和塔吊租赁等业务取得收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8387.48元、增值税71341.49、城市维护建设税4253.43元、印花税3094.70元、个人所得税(租赁所得)61377.92元。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对该自然人少申报缴纳的营业税18387.48元、增值税71341.49、城市维护建设税4253.43元、印花税3094.70元、个人所得税(租赁所得)61377.92元处百分之五十倍罚款,即79227.51元。

2024/3/26

宿税一稽罚〔202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宿州市九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

91341302348795502B

经查明该单位2019年购进货物6748230.56元、2020年购进货物7243345.35元、2021年购进货物10063289.94元、2022年购进货物666679.7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即逃避缴纳印花税7316.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对该单位逃避缴纳的印花税7316.50元处以50%的罚款即3658.25元。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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