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37/202402-0001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11:2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2.23)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2.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3 11:2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

定书及文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宿税稽罚

2024〕1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宿州市鑫广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91341302MA2TDYAY2Y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以罚款20.000000

(万元)

2024/2/20

宿税稽罚

2024〕1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宿州市利凯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91341300MA8NLT794M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以罚款20.000000

(万元)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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