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37/202402-0000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日期: 2024-02-01 15:0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1-29 废止时间: 2027-01-29
名  称: 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29)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1 15: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宿税一稽罚〔20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宿州邦安商贸有限公司

91341324MA2TPF8L7M

该单位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其他业务成本中列支加油、维修260000.00元无原始票据,销售费用中列支工资200000.00元无支付凭据,逃避缴纳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460000×25%×20%=23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对该单位上述逃避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3000.00元处以50%的罚款,即1.150000万元。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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