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23)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
执 法 依 据 |
案 件 名 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 罚 事 由 |
处 罚 部 门 |
处 罚 结 果 |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
宿税一稽罚〔202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泗县净洁生物质能源颗粒有限公司 |
91341324MA2PHNPM8B |
该单位通过资金回流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如下:1.2018年4月26日向泗县恒星烫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651234,金额:99921.37,税额:16986.63,价税合计:116908.00元,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2.2018年6月22日向泗县恒星烫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657579,金额:99948.28,税额:15991.72,价税合计:11594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3.2019年9月26日向泗县恒星烫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92130,发票号码:03462824,金额:92477.88,税额: 12022.12价税合计:1045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4.2019年12月22日向泗县恒星烫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4130,发票号码:11965076,金额:93451.33,税额:12148.67,价税合计:1056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5.2018年5月23日向泗县徽杨门业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651235~03651236,金额:172758.62,税额:27641.38,价税合计:2004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6.2020年5月20日向泗县徽杨门业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92130,发票号码:09397922,金额:99292.04,税额:12907.96,价税合计:1122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6. 2018年4月21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73130,发票号码:01324844,金额:27179.49,税额:4620.51,价税合计:318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7.2018年6月25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657580,金额:25882.76,税额:4141.24,价税合计:30024.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8.2018年9月21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665504,金额:43448.28,税额:6951.72,价税合计:504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9.2019年6月28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84130,发票号码:07501751,金额:76902.65,税额:9997.35,价税合计:869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10.2020年1月15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93130,发票号码:02142439,金额:77876.11,税额:10123.89,价税合计:880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11.2020年12月16日向泗县博纳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202130,发票号码:05366664~05366665,金额:177168.14,税额:23031.86,价税合计:200200.00,货物名称:*固体燃料*生物颗粒)。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对该单位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处5.0000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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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
宿税一稽罚〔202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泗县桦杨木业有限公司 |
913413247998404996 |
该单位通过资金回流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如下:1.2015年8月27日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0223286-00223287,价税合计200018.00元);2.2016年3月25日至4月27日日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2523081-02523084,价税合计420019.60元);3.2017年3月9日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4902007-04902010,价税合计400017.80元);4.2017年6月25日至2017年12月20日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4941196-04941204,06670219-06670225、02653358-02653360、02653373-02653377、05021378-05021380、05021382、05015680,价税合计2808674.00元);5.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5021387-05021391、01320182、01326 765-01326768、01326784、03651207-03651210,03651219-036 51223,03657595-03657601,03667509-03667511,03667525-03 667529,01994652-01994653价税合计3633661.80元);6.2018年10月20日至24日期间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1998834-01998841,01998844价税合计901810.00元);7.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16日期间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6654443-06654449,09035473-09035474,09035485-09035488,06793485-06793487,价税合计1731192.00元);8.2019年2月22日至4月25日期间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6801544-06801548,06802354-06802358,价税合计1019200.00元);9.2019年2月22日至4月25日期间向朗徽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具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6801544-06801548,06802354-06802358,价税合计1019200.00元);10.2015年5月28日至11月27日期间向上海天晴纸业有限公司开具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1498037-01498041、00165114-00165119、00165121-001651 22、00223264-00223271、00223288-00223289、04009659-04009 664、02424970、02443861-02443865,价税合计3559647.00元);11.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向上海天晴纸业有限公司开具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2459057、02459061、02506785-02506790、02523049、02634718-02634724、02634726-02634730,价税合计2553314.39元);12.2015年10月20日,你单位向东阳市利和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2424944-02424945,价税合计4886190.00元);13.2016年3月20日向东阳市利和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开具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2523069-02523071,价税合计300072.50元);13.2018年2月6日至2018月9月21日向上海典淳家具有限公司开具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1320163-01320164、01320180-01320181、036512 11-03651213,01998826-01998827,价税合计900100.00元);14.2016年11月24日向上海荣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开具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2973788-02973796元,价税合计1000000.00元);15.2015年7月15日向东阳市科兴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开具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0165131-00165133,价税合计300014.00元);16.2015年7月30日向杭州溥烨贸易有限公司开具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00165143,价税合计110740.00元)。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对该单位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处10.0000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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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