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37/202108-00020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8-11 发布日期: 2021-08-11 17: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税务局2021年7月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税务局2021年7月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11 17: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

17号建议的答复

 

宿州经信委: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戴雷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的建议,现结合税务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部分)

近年以来,宿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高度重视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扎实做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减税降费红利充分释放。市税务局通过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分级建立减税降费包保责任制,运用税收大数据帮助企业寻找原材料开展专项督察促落实等措施,保障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市的落地。2020年1-12月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47亿元。

除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外,市税务局按照权限,结合宿州本地实际,出台了两项政策。包括:社保费方面。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公布后,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密切沟通、协商,联合医保等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宿医保秘〔2020〕20号)和《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动新冠病毒防控的通知》和《助推企业复产复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知》;财产行为税方面。市税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宿财税法〔2020〕28号),明确房土两税困难减免条件和办理程序,通过报纸、电话、短信、两微一端、税企交流群等方式,将减免条件、操作流程等进行告知,加大对房土两税减免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部分)

2019年至今,市税务局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指导下,连续三年开展“纳税服务提升行动”,从纳税时间、纳税次数、纳税负担及税后流程等四个方面,着力营造更加便捷、规范、高效、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2019年,全省“互联网+营商环境”系统检测结果发布,宿州市税务局牵头的“纳税”指标排名全省第三位,2020年前三季度(目前仅评价至前三季度)排名全省第五位。

    2021年,市税务局连续第八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了34项119条便民办税措施,重点从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信息互通减资料等十一个方面,重点解决困扰我市企业办税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会满意度大提升行动,对外发布“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清单”,发布45项承诺实事,接受社会监督,年底对账销号。2021年初,市税务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印发了《宿州市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宿税发〔2021〕2号,聚集市场主体关切,深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助力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破解民营经济难题,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部分)

近年来,市税务局联合银监部门及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银税互动”服务,帮助我市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主动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展银税互动服务范畴,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市税务局定期将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相关的纳税信用结果及其他纳税信息推送至银监部门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后续跟进。2020年,共向金融机构推送纳税信用信息34000余条,发放“税融通”款18.32亿元,惠及我市企业1310户次。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部分)

2018年12月,市税务局出台了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八条措施。通过强化政策落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通过实施精准帮扶,缓解民营企业运营难题,通过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通过提升服务质效,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度。从多个维度,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19年,市税务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办法》(宿税发〔2019〕66号),着力转变税务机关工作作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力杜绝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除举报案件、金税协查案件和上级指定案件外,对其它各类涉税进户执法,需进户执法的部门要按年度制定计划,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得随意进户、随意检查。

2020年,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文件,对乱作为乱执法问题做到“零容忍”,从规范稽查案件移送、规范风险纳税人管理、规范停供、收缴发票、规范调整发票限量限额、规范停止、限制出口退税权、规范中止税务注销流程、规范D级纳税信用评价等7个方面对税收执法进行了规范。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严格执行税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557-3928065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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