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37/202106-0000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11: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企业从事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企业从事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03 11: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0

答:企业从事多业经营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于既有制造业,也有其他业务的企业,现行政策采取简化的计算方法进行划分,主要看制造业收入占企业的收入总额能否在50%以上。

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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