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安排】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管局下发的工作要求,加大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质增效。
一、统计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为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于3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各县、区全年建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不少于 3个,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督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开展宣传。
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根据全省党政机关绿色食堂评估细则,各县、区全年遴选绿色食堂不少于 1个。坚持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持续开展餐饮浪费行为明查暗访。
四、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依据《安徽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观摩学习、推介案例等方式,加大县直单位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力度,各县、区全年落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1个(能源费用托管型)。
五、大力营造绿色低碳氛围。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经验,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倡导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