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屋面重新铺设防水项目招标公告
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屋面重新铺设防水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屋面重新铺设防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屋面防水是2006年以前基建时铺设,现已年久,防水层已经破损严重,多处出现渗水漏水现象,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现需重新铺设防水。
整体项目控制价为13.5万元(含施工费、税收等其他所有费用),报价高于13.5万视为废标。
2、施工要求:每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区域整洁卫生,施工中如因工作需要不可施工时应按要求停工,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3、施工工期: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如遇停电、下雨等不可逆因素顺延工期)。
4、投标人需实地勘察现场,确认工程量。
三、评标要求及办法
1、最低报价中标。
2、投标企业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
四、投标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17:00止。(工作日内接收报名)报名时需缴纳5000元现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现场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施工完成后返还。
五、投标地点:宿州市政务中心F座202室
联系人:孙浩 联系电话: 0557-3041412; 18298082739
六、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
七、开标地点:宿州市政务中心E201会议室
八、投标人资质资格审查及要求:(报名时同时提交资质证明)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2、投标人为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授权书)的身份证明;
5、此次屋面防水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供本次工程所使用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测相关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