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56/202209-0000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17:12
文  号: *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3029685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06 17: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6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两节期间,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中心党员清廉过节。

二、严格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中心党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借节日之机搞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娶嫁等节日“四风”问题,确保廉洁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

三、强化疫情防控,巩固防疫成果。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支部党员要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不提倡聚集和聚会,特别是避免大规模的聚集,遵守预约、限流等相关规定。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和中高风险区的变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支部党员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出省;确需出省的,要严格向所在支部落实备案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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