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安徽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管办[2020]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宿州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单位需实现节约型机关创建全覆盖,力争达到100%市级和县级党政机关创建要求。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安徽省党政机关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试行)
3.2022市直创建单位名单
4.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
宿州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安徽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底,力争90%的市级和70%的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鼓励部门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创建。
三、创建任务
到2020年底40%市级和30%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2021年底70%市级和50%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底90%市级和70%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能耗、水耗目标管理,达到全省党政机关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附件1)。
(二)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门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三)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含二级机构);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五)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六)推动工作创新。推广可再生能源,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实施节能改造,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开展能源审计,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五、创建流程
(一)划分创建批次。市级党政机关等单位(附件2)2021年全部参加创建。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可以根据省管局梳理的创建名录库和分年度创建任务,按照先集中办公单位后独立办公单位的原则划分本地区创建批次。
(二)单位自评。每年9月底前,各批次创建单位根据《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附件3)落实落细创建工作,开展自评,并通过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平台向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报送自评结果。
(三)核查与抽查。每年10月底前,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核查本级创建单位报送的自评结果,确定达标单位名单,向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报送核查结果。每年11月底前,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下级创建情况进行抽查。
(四)结果评价。每年12月底前,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本年度创建达标单位。次年3月底前,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公布达标的“节约型机关”名单,对其中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授予“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称号。本年度创建未达标单位继续参加下年度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创建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具体组织市级机关的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划分创建批次,做好动员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项创建内容。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激励措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四)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铺张浪费违法违纪行为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节约型机关称号。
联系人:刘凯,孙浩,汪岳松,许鸣谦
联系电话:0557—3696396,18951240959,18325771352
市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群号(QQ):590851517(群文件含安徽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平台、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单位用能指标测算表、县区单位名单)
附件2
安徽省党政机关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试行)
类别 |
级别 |
建筑面积(m2) |
限额值(kgce/m2) |
党政机关 |
独立办公 |
≥10000 |
≤11.0 |
<10000 |
≤8.0 |
||
集中办公 |
≥50000 |
≤25.0 |
|
<50000 |
≤20.0 |
党政机关单位面积综合能耗按照如下计算:
单位面积综合能耗:综合能耗(除交通工具用能)/建筑面积
附件3
2022年市直创建单位名单
1. 中国致公党宿州市支部
2.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3.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4.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5. 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6.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 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附件4
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
说 明
一、为深入推进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对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的评价,集中办公单位和独立办公单位按照对应评价细则分开评价。
三、本细则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2个部分,总计120分。基础评价单元共100分,包括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附力口评价单元20分。
四、节约型机关应满足以下要求:
1.强化目标管理不得为0分;
2.近三年内未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3.评价总得分≥80分。
五、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达到节约型机关要求;,
2.评价总得分≥100分并且附力口评价单元得分不少于10分。
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集中办公单位)
类别 |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素 |
评价细则 |
分值 |
基础评价单元 |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评分项 |
|||
一、强化目标管理(10分) |
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
上年度集中办公区整体能耗指标低于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值,得10分,超过限额值得0分。 |
10 |
|
单位自评项 |
||||
二、完善制度体系(18分) |
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 |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门和工作职责,得2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得3分。 |
5 |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3分。 |
3 |
||
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
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绿色办公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每项得2分,满分10分。 |
10 |
||
基础评价单元 |
三、推行绿色办公(24分) |
推进无纸化 办公 |
1.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得2分; 2.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得2分; 3.采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的措施,得2分。 |
6 |
使用高效照明光源 |
1.充分利用自然光,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杜绝长明灯现象,得2分。 2.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
4 |
||
执行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得4分。 |
4 |
||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
向干部职工发出倡议,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4分。 |
4 |
||
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管理 |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和公示制度,得3分。 |
3 |
||
加强绿色采购和新能源汽车应用 |
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3分。 |
3 |
||
基础评价单元 |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28分) |
组织领导 |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部门和联络员,得2分; 2.成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得2分; 3.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得2分。 |
6 |
源头减量 |
1.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办公用品,得2分; 2.使用环保可降解垃圾袋,得2分;通过颜色、标识区分垃圾袋用途,得1分;采用二维码等手段追溯源头,得1分; 3.减少使用纸杯、办公耗材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得2分; 4.停止使用塑料餐盒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得2分。 |
10 |
||
分类投放 |
1.按规定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得2分; 2.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得2分; 3.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宣传栏、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悬挂)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得2分; 4.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90%以上得2分,90%—60%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8 |
||
分类收运 |
1.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单独存放,移交取得经营许可的收集、运输单位进行处置,得2分; 2.废旧报刊图书、废包装物等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得1分; 3.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存放,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和处理,得1分。 |
4 |
||
基础评价单元 |
五、开展宣传教育(20分) |
开展宣传实践活动 |
近2年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绿色出行、中国水周、世界地球日等日常宣传实践活动,得4分。 |
4 |
张贴提醒标识 |
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垃圾分类投放提醒标识,每项得1分,满分4分。 |
4 |
||
加强宣传报道 |
近2年通过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或单位门户网站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或案例,国家级每次得2分,省级及以下的每次得1分,满分4分。 |
4 |
||
组织业务培训 |
1.近2年组织本单位节能知识讲座或岗位培训,得2分; 2.近2年组织参加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得2分。 |
4 |
||
注重工作协调 |
加强与集中办公区牵头管理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节能工作,得4分。 |
4 |
||
小计 |
100 |
|||
附加评价单元 |
六、集中办公区整体节能工作(20分)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每项得1分,满分2分。 |
2 |
建立能耗监测平台 |
安装远程计量表具,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得1分;与市级以上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对接,得1分。 |
2 |
||
开展能源审计 |
近5年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 |
l |
||
应用市场化机制 |
积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节水管理,得2分。 |
2 |
||
水平衡测试 |
近5年开展水平衡测试,形成水平衡测试报告,得1分。 |
l |
||
非传统水源利用 |
采用雨水或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技术,得1分。 |
1 |
||
垃圾分类工作 创新 |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得2分; 2.创新工作思路,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等举措,实现 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的,得1分; 3.应用数字化、智慧化平台,采用“互联网+垃圾分类”、“支付宝+垃圾分类”等多种垃圾分类回收方式,干部职工参与度高,得1分。 |
4 |
||
表彰和荣誉 |
1.获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称号,得2分; 2.获得节水型单位称号,得2分; 3.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得3分。 |
7 |
||
小计 |
20 |
|||
合计 |
120 |
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独立办公单位)
类别 |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素 |
评价细则 |
分值 |
|
基础评价单元 |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评分项 |
||||
一、强化目标管理(10分) |
实行能耗定额 管理 |
上年度能耗指标低于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值,得10分,超过限额值得0分。 |
10 |
||
单位自评项 |
|||||
二、完善制度体系(25分) |
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 |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门和工作职责,得2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得2分。 |
4 |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
2 |
|||
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
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绿色办公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每项得1分,满分4分。 |
4 |
|||
基础评价单元 |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评分项 |
||||
一、强化目标管理(10分) |
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
上年度能耗指标低于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值,得10分,超过限额值得0分。 |
10 |
||
单位自评项 |
|||||
二、完善制度体系(25分) |
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 |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门和工作职责,得2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得2分。 |
4 |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
2 |
|||
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
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绿色办公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每项得1分,满分4分。 |
4 |
|||
基础评价单元 |
二、完善制度体系(25分) |
加强物业管理 |
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节能管理和垃圾分类的目标和要求,得2分。 |
2 |
|
落实能源资源计量要求 |
1.实现能源消耗分户或分楼栋计量,得1分; 2.实现用电分项计量,包括对中央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和插座用电等主要用电分项计量,得1分; 3.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1分。 |
3 |
|||
夯实能耗统计基础 |
1.建立近2年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2分; 2.近2年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4分; 3.近2年分析一次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得2分,公示一次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得2分。 |
10 |
|||
三、推行绿色办公(20分) |
推进无纸化办公 |
1.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得1分; 2.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得1分; 3.采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的措施,得1分。 |
3 |
||
使用高效照明光源 |
1.充分利用自然光,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杜绝长明灯现象,得1分。 2.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1分。 |
2 |
|||
基础评价单元 |
三、推行绿色办公(20分) |
执行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得2分。 |
2 |
|
节约用水 |
1.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2.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完整,得1分; 3.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1分; 4.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的,得1分。 |
5 |
|||
倡导低碳绿色 出行 |
采取向干部职工发出倡议、配备公务自行车、协调优化公交线路等措施,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2分。 |
2 |
|||
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管理 |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和公示制度,得2分。 |
2 |
|||
加强绿色采购和新能源汽车应用 |
1.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1分; 2.建设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服务网点,得1分; 3.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得1分; 4.为干部职工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条件,得1分。 |
4 |
|||
基础评价单元 |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29分) |
组织领导 |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部门和联络员,得2分; 2.成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得2分; 3.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得2分。 |
6 |
|
源头减量 |
1.采取“光盘行动”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得1分; 2.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办公用品,得1分; 3.使用环保可降解垃圾袋,得2分;通过颜色、标识区分垃圾袋用途,得1分;采用二维码等手段追溯源头,得1分。 4.减少使用纸杯、办公耗材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得1分; 5.停止使用塑料餐盒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得1分。 |
8 |
|||
分类投放 |
1.按规定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得2分; 2.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得2分; 3.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宣传栏、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悬挂)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得2分; 4.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90%以上得2分,90%—60%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8 |
|||
基础 评价单元 |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29分) |
分类收运 |
1.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2.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旧报刊图书、废包装物等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3.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与所在城市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做到日产日清,得2分; 4.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台账,得1分。 |
7 |
|
五、开展宣传教育(16分) |
开展宣传实践活动 |
近2年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绿色出行、中国水周、世界地球日等日常宣传实践活动,得4分。 |
4 |
||
张贴提醒标识 |
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垃圾分类投放提醒标识,每项得1分,满分4分。 |
4 |
|||
加强宣传报道 |
近2年通过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或单位门户网站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或案例,国家级每次得2分,省级及以下的每次得1分,满分4分。 |
4 |
|||
组织业务培训 |
1.近2年组织本单位节能知识讲座或岗位培训,得2分; 2.近2年组织参加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得2分。 |
4 |
|||
小计 |
100 |
||||
附加 评价 单元 |
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分)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每项得1分,满分2分。 |
2 |
|
建立能耗监测平台 |
安装远程计量表具,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得1分;与市级以上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对接,得1分。 |
2 |
|||
开展能源审计 |
开展能源审计,得2分。 |
2 |
|||
应用市场化机制 |
积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节水管理,得4分。 |
4 |
|||
水平衡测试 |
开展水平衡测试,形成水平衡测试报告,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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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水源利用 |
采用雨水或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技术,得1分。 |
l |
|||
垃圾分类工作创新 |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得2分; 2.创新工作思路,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等举措,实现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的,得1分; 3.应用数字化、智慧化平台,采用“互联网+垃圾分类”、“支付宝+垃圾分类”等多种垃圾分类回收方式,干部职工参与度高,得1分。 |
4 |
|||
表彰和荣誉 |
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得4分。 |
4 |
|||
小计 |
20 |
||||
合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