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56/201909-00032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19-06-03 17: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管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三审”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管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三审”制度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6-03 17:10 编辑:赵自立

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三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网络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决定对我单位网站、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所发布信息实行三审制,未经三审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一、发布规范

所发布的信息严守“九不准”及“七条底线”。

(一)“九不准”:

1.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七条底线”:

1.严守法律法规底线;

2.严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3.严守国家利益主线;

4.严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5.严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6.严守道德风尚底线;

7.严守信息真实性底线。

二、发布流程

(一)初审。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查,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做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各审查环节的责任人,对审核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确保信息客观、公正、真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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