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直属机关房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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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4-20 16:18
市直机关房管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其职界定为:
1、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行政中心公共设施、建筑物、设备系统的管理规定。
2、负责行政中心的供电、给供水、消防、电梯、弱电系统及建筑装修项目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负责做好本部门业务单位的合同评审。
4、负责行政中心工程改造、设备更新、方案及预算的编制并送有关部门评审,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5、负责行政中心所有设备、设施系统(供电、空调、给排水、电梯、电话、消防等)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
6、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制定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能源消耗计量、统计、监测和检查。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华飞所长 联系方式:0557-3041412 办公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F座20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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