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56/202009-00002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16:1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0 16:17 编辑:赵自立

根据市委编办下发的《关于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宿编【2019】3号),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和接待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

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制定机关工作制度。

办公室

2

负责政务信息、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办公室

3

负责单位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办公室

4

研究制定接待办法、接待标准,承办具体接待任务。

接待科

(二)负责市直机关统管单位的经费管理,加强监督和协调;负责发放工资等有关费用;加强对统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检查、清理、核对。

5

负责单位的经费管理,做好各项经费的报销工作。

 

财务科

6

负责工资等费用的发放,并代扣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

财务科

7

负责对经费统管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和协调。

财务科

8

负责统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财务科

9

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财务科

(三)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核、处置拍卖工作。

10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核定,核发“公务用车编制卡”,加强对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的管理。

公车科

11

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审批,负责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处置。

公车科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管单位的土地资源及房地产的开发和使用;负责统管住房的房改工作。

 

12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管单位的土地资源及房地产的开发和使用。

基建科

13

负责统管住房的房改工作。

基建科

14

办理基建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公开招标及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事项。

基建科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经费预算、会议安排和服务;负责市会议中心的管理、大型会议的会场布置和服务工作;负责接待任务。

15

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接待任务。

接待科

16

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经费预算、会议安排和服务工作。

接待科

17

负责市级领导外出考考察、招商等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接待科

18

负责市委、市政府会议中心礼堂、公用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综合科

19

负责市直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场布置、会场服务。

综合科

(六)负责政务中心的文明创建、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工作。

20

负责政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保卫科

21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上访秩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保卫科

22

文明创建工作。

机关党委

23

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工作。

物业公司

(七)管理市直机关干休所,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24

管理市直机关干休所,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干休所

承办科室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科室

 

市管中心机构职能目录信息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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