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根据市委编办下发的《关于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宿编【2019】3号),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和接待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1 |
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制定机关工作制度。 |
办公室 |
2 |
负责政务信息、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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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单位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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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制定接待办法、接待标准,承办具体接待任务。 |
接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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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市直机关统管单位的经费管理,加强监督和协调;负责发放工资等有关费用;加强对统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检查、清理、核对。 |
5 |
负责单位的经费管理,做好各项经费的报销工作。 |
财务科 |
6 |
负责工资等费用的发放,并代扣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 |
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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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对经费统管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和协调。 |
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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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责统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
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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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
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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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核、处置拍卖工作。 |
10 |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核定,核发“公务用车编制卡”,加强对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的管理。 |
公车科 |
11 |
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审批,负责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处置。 |
公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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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管单位的土地资源及房地产的开发和使用;负责统管住房的房改工作。 |
12 |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管单位的土地资源及房地产的开发和使用。 |
基建科 |
13 |
负责统管住房的房改工作。 |
基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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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办理基建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公开招标及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事项。 |
基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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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经费预算、会议安排和服务;负责市会议中心的管理、大型会议的会场布置和服务工作;负责接待任务。 |
15 |
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接待任务。 |
接待科 |
16 |
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经费预算、会议安排和服务工作。 |
接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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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负责市级领导外出考考察、招商等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
接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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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负责市委、市政府会议中心礼堂、公用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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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负责市直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场布置、会场服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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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政务中心的文明创建、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工作。 |
20 |
负责政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
保卫科 |
21 |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上访秩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
保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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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文明创建工作。 |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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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工作。 |
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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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市直机关干休所,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
24 |
管理市直机关干休所,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
干休所 承办科室 |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25 |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承办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