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506-00004 信息分类: 信用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日期: 2025-06-17 10:2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应急罚〔2025〕危化-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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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应急罚〔2025〕危化-4号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17 10:2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应急罚〔2025〕危化-4

 

被处罚单位:圣茂(安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MA8QWNW9XG)

地址:金江六路南侧289299

邮政编码:234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海亚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52********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 5 19 日,圣茂(安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该公司年产 5000 吨农药农药制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经对该公司厂址查看时,发现该公司已完成厂房主体建设与部分设备安装。主要证据有调查询问笔录 2 份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账号 9558831312000123655。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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