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4-00002 信息分类: 健康安徽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17:3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卫生”护航劳动者健康权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卫生”护航劳动者健康权益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2 17:35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24年第一季度,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着力营造“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第一季度共检查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红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34户次,皖北煤电职业病防治所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户次,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户次。


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未安排新上岗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损坏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时修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年度更新等,宿州市卫生健康执法机构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三步法”监督执法模式,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适当不予处罚的原则,依法规范公正严格地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当场责令涉事单位限期整改,执法人员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核检查,严厉惩处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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