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图书馆读者证挂失、补办、退证规则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07 16: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1、 挂失,读者书刊借阅证若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办证处挂失。
2、 补证,读者书刊借阅证挂失后,补办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服务大厅即可申请补办,原卡作废,原卡押金继续有效。每补卡一次收取工本费5元。
3、 退证时,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和书刊借阅证、办证押金收据(三者缺一不可)前来办理,退证时须先还清所借书刊、交清所欠费用,方可退还押金。
4、退证时,若书刊借阅证丢失,须先挂失,还清所借图书、期刊,交清所欠费用;若办证押金收据丢失,需复印本人身份证,填写退证申请表,30日后,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办理退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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