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504-00013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日期: 2025-04-30 15:0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2025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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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5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30 15:0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林长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林业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的绿美宿州。

一、坚持科学“扩绿”,提升绿化质量

1.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美江淮行动重要部署,一体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城市、绿美园区、绿美校园、绿美河湖、绿美景区、绿美通道、绿美森林提升、绿色产业发展等“十大行动”。各地应以农田沟渠道路、乡村“四旁”和石质荒山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务实、节俭开展国土绿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做好造林选址工作审查,确保绿化用地合规。做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落实古树名木“两长一员”巡护制度。全年计划人工造林2000亩以上,修复退化林2.6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森林抚育3800亩。新建农田防护林网长度不低于150公里,提升长度不低于120公里。新建3个绿美乡镇、9个绿美村庄。(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区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种苗管理水平。加强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省级良种基地和省级、市级保障性苗圃建设,大力推进林木良种选育和试验推广工作。继续开展“三栎两檀”等珍贵乡土树种育苗试验,积极申请南京椴和黄栌等良种审定工作。合理优化林木种苗生产使用布局,着力提升良种使用率。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探索建立种苗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林业科技支撑。鼓励、支持和引导各地高质量谋划、高质量申报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扎实开展林业科技试验示范。推进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强林行动、“一周一技”服务和林业标准化建设,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森林科普研学和宣教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二、坚持精准“护绿”,保障资源安全

4.开展林草湿沙普查。开展森林资源本底调查,摸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探明林草湿资源家底。以国土“三调”为统一底板,以全市森林现状真实性为原则,开展图斑区划、样地调查、遥感监测、补充调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做好用林用地要素保障。加强林地管理,建立林地储备库,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和定额管理制度。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助推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维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侵占林地、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高效办好用地用林一件事,优化提升林业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审核审批工作。提前谋划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工作。加强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管理和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开展“爱鸟护鸟行动”“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资金支持,加快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建设。做好涉野生动物舆情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8.提高林业防灾救灾能力。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压实属地防控责任,提高网格管火、治火能力。开展森林防火“五进”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开展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全市森林防火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监测网格化管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9.69‰以内。(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坚持多途“兴绿”,提升综合效益

9.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开展林业“双招双引”,依托森林资源禀赋,稳步发展林业产业。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着力发展林下食用菌、林下中药材、林副产品采集、林下花卉盆景、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科普研学等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集群,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10.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围绕“林改四问”,以林网建管、森林经营、“国有+集体”等为突破口,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新亮点。探索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清理整合,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支持场村合作试点和林场多目标经营。持续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落实林木采伐管理、林木占补平衡等政策。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广特色林业保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履职效能

11.深化林长制改革。严格落实林长会议、总林长令、林长巡林、市县级林长“三联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优化林长制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提升林业综合治理水平。落实“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压实各级林长林业资源管护责任,提高林长履职效能。加大“林长制+河湖长制”、宿淮联合林长制等协作机制落实力度,强化与毗邻地区交流合作。扎实开展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和示范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办公室、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12.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督促有关县区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发挥好基层护林“岗哨”作用。加大对林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基层林业技术人才参与林业科研、试验、示范、推广等。(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对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4.加强宣传力度。充分挖掘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形式,扩大林长制改革成效宣传,讲好宿州林长故事,推进“林长制”宣传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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