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412-00015 信息分类: 河湖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11:37
文  号: 宿州市总河长令 第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河湖管理】关于迅速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令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河湖管理】关于迅速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令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19 11:37

畅通行洪河道就是畅通生命通道,为落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求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决扛牢防洪安全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二、迅速排查整治,确保河道畅通。全面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令第6号,制定《宿州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综合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迅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尺度从紧,逐项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清理整治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整改销号,坚决改彻底、改到位。要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市级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抓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级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督导治理措施落实。

四、强化履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各级河长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清理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各河长办、水利部门等要加大暗访力度,健全问题发现整治、基层河湖管护等工作机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畅通举报、投诉等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参与监督,保障好群众的切身权益。对因清理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出现洪水淹没、堤防决口等重大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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