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06-00020 信息分类: 河湖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09: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河(湖)长制】2023年上半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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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2023年上半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15 09:29

一是高度重视,率先完成规定动作。4月4日在全省率先组织召开总河长会议,部署安排全市河湖长制工作;4月24日率先组织召开2023年河湖长制培训会,邀请省河长办、省水利厅专家授课,60余名县乡级河长参加培训;5月5日印发总河长令第6号《宿州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内率先出台关于河湖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措施;4月12日、5月12日市河长办主任、副市长刘博夫两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观看2023年河湖长制突出问题警示片,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找准当前关键问题,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工作;5月26日,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杨军调研河湖长制工作,倒查2022年河湖长制考核扣分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月1日、4月14日、5月17日与淮北市、蚌埠市开展河湖长制联防联控活动,统筹发力解决河湖四乱问题。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巡河调研4次,市级河长签发交办单15个,市河长办上报专报2个,印发提醒函、整改通知书8个。

二是动真碰硬,综合施策整改问题。制定《宿州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继续动真碰硬,开展对河湖管理范围历史葬坟问题的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治葬坟问题约1100座,其中硬化墓等突出问题275座,预计2023年底前在省内率先完成省河长办交办的葬坟问题。与市水领办联合制发文件,开展全市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专项行动,每周统计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购置水草打捞船79艘(数量全省最多),清理河道1300km,枯死水草8.3万m³。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对敏感河段重点巡查检查,突出问题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12个重难点问题拍摄河湖突出问题警示片,专题调度督促整改。

三是管护兼备,综合利用河湖岸线。开展新汴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促进新汴河高质量发展,5月4日招标工作已完成;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2023年以来审查项目洪评7个,要求复审项目3个,审批涉河建设项目3个,3月30日赴韩池子路沱河桥项目部、宿固高速宿州段项目部进行涉河建设项目汛前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深入开展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工作,2023年水利部共交办遥感图斑2894个,3月27日以来,明确专人及时审核县区上报材料,每日对各县区卫星遥感工作进行调度,通过表格、柱状图等方式直观显示各县区复核进度,对复核进度较慢的县区及时提醒,全省率先完成复核工作。

四是幸福引领,擦亮河湖长制名片。创建幸福河湖,2023年3月沱河城区段(全省唯一市本级创建段)、砀山县环城河、萧县龙河、埇桥区萧濉新河引河、泗县石梁河高分通过省级核验;继续打造新汴河城区段(全省唯一市本级创建段),努力建成淮河流域级幸福河湖,打造新北沱河(全省唯一市本级创建段)、五柳水库、岳洪河、新濉河,创建省级幸福河湖;5月9日—11日,对各县区创建情况进行现场督导,5月24日向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报告流域级幸福河湖创建情况,5月26日,2023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项目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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